離婚損害賠償婚姻法有規定
來源:太原離婚律師 網址:http://www.awaji-sunflower.com/ 時間:2017-01-19 11:01:01
讀者于女士 在國外打工三年,回家后發現丈夫與人同居,現在想離婚,想了解一下離婚損害賠償有哪些規定?
某律師事務所劉琳琳律師 根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離婚損害賠償是無過錯方向過錯方提出的精神傷害和身體傷害兩部分的賠償。
提起離婚損害賠償應按下列不同情況在規定時間提起:一是無過錯方提出損害賠償,必須在離婚訴訟提起的同時提起;二是提出離婚的是有過錯方,而無過錯方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起損害賠償,如果在一審沒有提出,在二審時還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調解,調解不成,離婚后一年內可以另行起訴,提出損害賠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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